曹燕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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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篇4: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房贷也归女方偿还,银行是否可以向男方主张债权?

发布者:曹燕龙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643人看过

问: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房贷也归女方偿还,银行是否可以向男方主张债权?

答:您好,您和前妻在离婚时对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在您双方内部是生效的,但是债权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对债权人发生效力,您依然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但是您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向前妻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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