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男方婚前全资购买一套房产,结婚前同意房产证添加女方姓名,结婚后却不兑现怎么办?
答:您好,男友在婚前使用个人投资获利的资金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男友在房产过户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对您的赠与。因此,他并没有赠与您房产的义务,您的诉讼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