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燕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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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篇1: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性质是什么,是子女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曹燕龙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263人看过


问: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性质是什么,是子女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您好,原则上这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您父母在赠与合同上明确写了房产只归您一方所有,则您的丈夫无法主张获得此房的产权,此房将作为您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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