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经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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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样品买卖标的物隐蔽瑕疵的规定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499人看过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在样品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提供的样品存在隐蔽瑕疵,买受人并不知道的,就失去了样品的作用,如果确认该样品是样品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将会使买受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隐蔽瑕疵,与外观瑕疵相对应,是不经专业的特别检验,难以发现的商品瑕疵。按照默示瑕疵担保责任规则的要求,出卖人对隐蔽瑕疵同样承担质量担保责任。故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也不能认定样品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符合要求,确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不能以该样品为准,而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当出卖人提供的样品存在隐蔽瑕疵,并按照具有隐蔽瑕疵的样品提供买卖合同标的物,不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买受人不知情的,可以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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