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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经宇律师
执业资质:1341220**********
执业机构: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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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244人看过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标的物为数物,有的物符合约定,有的物不符合约定,受让人的解除权应当如何确定,本条规定的第一个规则是: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例如购买大米、面粉若干,大米符合约定,面粉不符合约定,可以就面粉的买卖部分予以解除,大米部分的买卖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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