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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卖标的物分批交付部分违约解除权的规定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321人看过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批交付,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种类物,并分批进行交付的交付方法。分批交付标的物,其中一批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效力规则是:1.就其中一批解除。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效力不及于其他各批交付的标的物。2.就该批和今后各批的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此前交付的各批标的物不能解除。3.全部解除。出卖人已经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经交付的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全部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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