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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经宇律师
执业资质:1341220**********
执业机构: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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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364人看过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并不随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于买受人。这就是“知识产权保留条款”,其规范目的在于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权利,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例如,购买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只能买到这本书,而不能买到这本书的著作权,著作权仍然保留在作者手中。同样,购买专利产品,买受人买不到专利权;购买著名品牌的商品,买受人也买不到该商品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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