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速览
代理律师:庄律师
案由:追偿权纠纷
标的:191566元
结果:法院采纳庄律师全部抗辩,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零赔付。
核心辩点
主体不适格:伤者与总包单位成立劳动关系,赔偿主体应为总包,原告并非法定赔偿义务人,无追偿资格。
过错不成立:事故现场无安全警示,无证据证明被告对坠落事故存在过错,被告不承担侵权或用工责任。
垫付事实不成立:调解书、收条、银行回单均载明赔偿款由总包支付,原告未能证明其“代被告垫付”。
法院认定
原告证据不能证明被告负有赔偿义务,亦不能证明其享有追偿权,依法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全部诉请予以驳回。价值亮点
庄律师紧扣“赔偿主体—过错责任—垫付事实”三大缺口,实现一审全胜,为建设工程分包领域追偿权纠纷提供典型防守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