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7年9月,原告与某文化旅游投资公司签订两份《买卖合同》,购买位于赤峰市某村的两套自建房,约定总价120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已分批支付80万元。然而项目长期停工,至2024年开发商法定代表人通过短信承认无法交房,并提出“以酒抵房款”。原告多次协商无果,遂委托庄占峰律师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
合同是否应当解除;
已付80万元房款能否追回;
合同约定30万元/套违约金是否过高,应否调减。
三、诉讼策略
固定证据:收集付款凭证、收据、开发商“以酒抵债”短信等,证明对方根本违约。
精准适用法律:援引《民法典》第563条第4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主张解除合同。
合理主张违约金:在尊重合同约定基础上,结合七年资金占用成本及房价涨幅,说明30万元/套违约金的合理性,并为法院酌减留出空间。
四、判决结果(2025年1月)
解除双方于2017年9月9日签订的两份《买卖合同》;
被告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十日内返还原告房款80万元;
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
案件受理费17,400元,由被告承担12,429元。
五、案例价值
烂尾长达七年的“文旅地产”纠纷终得解决,为同类项目购房者提供维权范例;
在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情形下,通过充分举证与合理说理,既维护了当事人利益,也促成法院适度调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展现了律师在证据梳理、法律适用及谈判、诉讼全过程中的专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