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所陈青青律师代理的被告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其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并销售,涉案销售金额26.8万元、违法所得2.7万元,该金额已触及“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起点(非法经营额25万元以上),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青青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在案证据,确认指控事实基本成立,果断放弃无罪辩护,转而以“法定刑降档+缓刑适用”为核心目标,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与风险。
庭审中,陈青青律师重点阐述四大从宽情节: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主动全额上缴违法所得2.7万元、庭前足额缴纳罚金5万元,且系初犯、无前科、有固定职业、再犯可能性极低,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同时,陈青青律师规范完成庭前准备、举证质证及庭后跟进,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预缴),违法所得2.7万元没收上缴国库。当事人免于实刑羁押,对辩护效果高度认可。
假冒注册商标罪涉案金额超25万元即达“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实刑风险极高,但依托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预缴罚金、初犯悔罪四大核心要素形成闭环,并精准选择量刑辩护路径,仍可争取缓刑,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实务范本。
陈青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