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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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实战】涉案金额近百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青青律师实现“实刑转缓”

发布者:陈青青律师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655人看过 举报

2025-06-10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2024 年中旬开始,陈某某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所接收现金系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接受上家安排,使用虚拟币(USDT)进行交换,并按照交换现金的 5%左右收取好处费,共计获利人民币 5 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但未进行分配。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某主要负责交易和开车,每次收取 400 元至 800 元不等。2024 年 7 月 ,被告人陈某某受指派到江苏省某某县与被害人顾某某交换 20 万元被诈骗资金。没过几天,又被安排到某某县交换 50 万元被诈骗资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办案经过

陈青青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查阅起诉书及全案卷宗,并于受理当日会见被告人陈某某,确认其认罪认罚意愿的同时,重点核查50万元涉案资金未遂情节(2024年7月中旬交易现场抓获证据)以及从犯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核心辩护意见:1. 50万元认定为犯罪未遂 2.从犯地位成立 3.认罪认罚从宽情节确认

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陈青青律师,浙江任马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位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专业人士。她不仅拥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还具备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台州
  • 执业单位:浙江任马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10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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