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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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取电缆,青青律师助其终获不起诉

发布者:陈青青律师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216人看过 举报

2025-06-10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2023年中旬至2024年初,未成年人张XX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某电气有限公司仓库电缆线,盗窃数量累计30多卷。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将近3万元,张XX从中获利大概4000元。2024年初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协助抓获同案人员。同年4月被所在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5月初被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案件经过:

陈XX律师在接受指派后,于受理当日即开展案件基础信息核验,并在48小时内完成:1.与张XX进行单独会谈,采用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式询问;2.组织监护人专题谈话,同步签署《法律援助知情确认书》等相关委托文件;3.协同司法社工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详实了解案件情况后,陈XX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在意见书中,充分平衡了法律严谨性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综合其初犯、偶犯、在校生身份及家庭监管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建议对其作不起诉处理,以体现教育挽救为主的司法政策。并且在意见书中嵌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指引精神,强调“非犯罪化处理是教育挽救最优路径”,促成检方采纳不起诉决定。

案件结果:

最终,人民检察院全部采纳了陈XX律师的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张XX不起诉。


陈青青律师,浙江任马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位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专业人士。她不仅拥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还具备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台州
  • 执业单位:浙江任马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10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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