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您的案件标的额为15,000元,计算过程如下:
·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50元
· 超过1万元的部分(即5,000元):5,000 × 2.5% = 125元
总计诉讼费:50元 + 125元 = 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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