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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停止合同怎么办

作者:齐海姣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5次举报


1、单方面停止合同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填写申请书、递交解除申请;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催告、通知对方当事人;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齐海姣律师,辽宁哲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辽宁省律协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哲超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88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