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市政采购、项目招投标领域,很多公司通过抱团围标、互换标书、统一报价、挂靠多家公司投标等方式中标,认为是行业常规操作,实则已经涉嫌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企业及负责人均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需要哪些证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串通投标罪立案取证材料
(一)招投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
(二)多家投标公司标书雷同、报价规律一致、错误点相同的比对材料;
(三)串标沟通记录、微信群商议报价、分工陪标、围标聊天记录;
(四)串标资金流水、陪标费用、保证金拆借、补偿款转账凭证;
(五)挂靠协议、借用资质证明、实际控制投标人员证据;
(六)项目造成损失证明、违规中标获利金额统计材料。
二、案件管辖与侦查流程
串通投标案件属于经济秩序犯罪,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
(一)接收住建、财政、招投标监管部门移送线索;
(二)比对多家投标文件,固定围标、串标、陪标证据;
(三)核查涉案项目金额、违法获利、行业影响;
(四)追责实际操控人、企业负责人、经办人;
(五)侦查终结依法移送起诉。
三、认定与量刑要点
多人统一报价、互换标书、借资质围标、支付陪标费,均属于典型串通投标行为。达到中标金额大、多次串标、造成重大公共损失即构罪。主动终止违规行为、配合调查、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可从轻处罚。长期团伙串标、垄断本地招投标市场、谋取巨额利益,依法从重追责。
刘艳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