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吗?绝对不行
- 问题场景引入:张某与其兄协商,张某放弃继承父母房产,同时不承担赡养义务,由其兄独自赡养父母。后父母要求张某支付赡养费,张某以 “已放弃继承权” 为由拒绝,这种约定是否有效?
- 法律依据解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9 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与继承权无直接关联,放弃继承权不能成为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
- 案例支撑说明:李某曾书面承诺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不承担赡养义务,后父母年老无收入,起诉李某要求支付赡养费,法院判决李某每月支付 1000 元,明确其放弃继承权的承诺不影响法定赡养义务的履行。
- 实操建议给出:子女不可与父母或兄弟姐妹约定 “放弃继承免赡养”,即使签订相关协议,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若对遗产分配有异议,可在父母去世后通过继承诉讼解决,但在父母生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