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的 “附期限条款”:“遗嘱约定‘女儿 30 岁后继承房产’,有效吗?”
遗嘱中附期限条款(如 “XX 年满 30 岁”“XX 结婚后”)有效,遗产需在期限届满后交付给继承人。但期限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如 “女儿不嫁给外国人就继承房产”,因限制婚姻自由,该条款无效,房产按普通遗嘱继承处理。
例如老人立遗嘱 “儿子 25 岁时继承存款 20 万元”,儿子 25 岁前,存款由遗嘱执行人保管;儿子满 25 岁后,执行人需将存款交付给儿子。若儿子在 25 岁前去世,该存款成为儿子的遗产,由儿子的继承人(如妻子、子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