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能终止合同吗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需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这是法律对患病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医疗期长短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确定(如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医疗期为18个月)。延续期间,用人单位需继续支付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缴纳社保。医疗期满后,处理方式分两种:
1. 劳动者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2. 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例如,某劳动者劳动合同2024年1月到期,2023年10月进入医疗期(12个月),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2024年10月医疗期满。若单位在2024年1月终止合同,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需留存医疗诊断证明、病假条等证据,证明医疗期期限,避免单位擅自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