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辞职,哪些情况可获经济补偿金
多数劳动者认为主动辞职就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实则不然,特定情形下主动辞职仍可主张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时,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与被动离职一致,即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者主动辞职时,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辞职原因是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并留存相关证据,如辞职信送达证明、单位违法事实证据等,避免因辞职理由表述不当丧失补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