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在广东实习受伤,有赔偿吗?
高校实习生在广东实习期间受伤,因与实习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实习生仍属在校学生,实习是教学活动的延伸),无法认定为工伤,但并不意味着没有赔偿保障,实习单位需根据过错责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情形包括:若实习单位未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设备和环境,如机器设备存在故障未及时维修、车间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导致实习生受伤,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实习单位未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操作指导,如让未掌握操作技能的实习生独立操作机床,导致受伤,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实习生自身存在违规操作等过错,可减轻实习单位的赔偿责任。为降低风险,广东多数企业会为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险,保额一般为50万-100万元,实习生受伤后可先通过意外险理赔,不足部分再由实习单位补足。广州某高校机械专业实习生,在工厂实习时因单位未培训就让其操作铣床导致手指受伤,意外险理赔5万元后,法院判决工厂再赔偿3万元,合计获赔8万元。建议实习生签订书面实习协议,明确安全保障责任和赔偿条款,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