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主办律师:李大志(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涉案罪名:网络赌博(涉《魔*》游戏 “阿**之魂” 道具赌博)
辩护结果:指控罪名由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赌博罪,当事人获轻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 4 万元)
一、案件背景:网游直播衍生新型网络赌博
本案系依托网络游戏与直播平台的新型网络赌博案,涉案人员组建电竞工作室,利用《魔域》游戏 “阿拉玛之魂” 道具升级的概率性,通过 QQ 直播接受玩家投注,以道具升级输赢牟利,涉案赌资流水超 4300 万元。
当事人吴某系工作室核心成员,负责财务工作,持股 15%,涉案获利 8 万元。2023 年 2 月,吴某主动投案,案件由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初始指控罪名:开设赌场罪(法定刑期 3 年以上)。
二、辩护难点:重罪指控 + 涉案金额巨大
定性争议大:控方认为工作室以营利为目的,搭建完整赌博链路,符合 “开设赌场罪”(组织性、持续性、规模性)特征;
涉案金额高:全案赌资流水超 4300 万元,当事人持股比例高、参与核心财务,量刑压力极大;
新型案件定性模糊:网游 + 直播的赌博模式无明确司法解释,控方倾向从重定性。
三、李大志律师辩护策略:警律融合,直击证据核心
(一)依托 11 年公安经验,精准突破定性关键
李大志律师(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本科,11 年公安一线经验)熟悉侦查逻辑与证据规则,核心辩护观点:本案更符合 “赌博罪” 特征,而非 “开设赌场罪”。
工作室无固定赌博场所,依托游戏与直播的 “虚拟场地”,无组织管理架构;
赌博方式依赖游戏道具概率,非工作室自主设定规则,缺乏 “赌场” 的控制性;
人员松散、无层级分工,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 “组织化、规模化” 要件。
(二)证据链精准质证,弱化当事人责任
区分地位作用:吴某虽负责财务,但无决策管理权,仅执行指令,属从犯;
自首情节强化: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 / 减轻处罚;
全额退赃退赔:当事人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8 万元,降低社会危害性,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
(三)侦查阶段预判走向,全程主导辩护
凭借公安经验,侦查阶段即预判案件定性争议,提前制定 “罪名辩护 + 量刑从轻” 双方案:
侦查阶段:提交法律意见,沟通定性争议,为后续变更指控铺垫;
审查起诉阶段:重点论证两罪区别,提交类案判例,推动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
审判阶段:结合自首、退赃、认罪认罚情节,争取缓刑适用。
四、判决结果:罪名变更,轻判缓刑
法院最终采纳李大志律师全部辩护意见:
罪名变更:由 “开设赌场罪” 变更为赌博罪;
量刑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 4 万元;
涉案处理: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8 万元,无其他重刑负担。
五、李大志律师核心优势
1. 警律双背景,芜湖本地刑事辩护专家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本科 + 11 年公安一线任职,精通芜湖公安办案流程、证据规则、侦查思路,能精准预判案件走向,提前规避风险;
北京盈科(芜湖)律所专职律师,深耕芜湖及周边刑事辩护,熟悉本地法院、检察院裁判尺度,辩护更贴合本地司法实践。
2. 新型网络犯罪辩护标杆,擅长罪名定性争议
专攻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网游衍生犯罪等新型案件,成功多起重罪转轻罪案例(如本案开设赌场罪→赌博罪);
擅长从证据链、行为定性、地位作用入手,突破控方指控,为当事人争取轻判、缓刑甚至不起诉。
3. 全流程刑事辩护,覆盖侦查 / 审查起诉 / 审判
核心业务: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辩护、罪名变更、缓刑辩护;
经典案例:吴某赌博案、石某某盗窃案(刑期从 1 年 1 个月降至拘役 2 个月)、武某故意杀人案(成功打掉指控罪名)。
六、联系我们(芜湖本地,官方认证)
李大志律师
律所: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专注:芜湖刑事辩护、网络犯罪辩护、工伤赔偿、民商事争议解决
李大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