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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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刘某1、刘某2、刘某3、冼某成功追索抚养费及教育费用案

发布者:贾宝晶律师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780人看过 举报

2025-12-16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原告刘某1、刘某2、刘某3、冼某与被告刘某某因抚养费纠纷,于2025年8月7日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原告为子女及子女母亲,被告刘某某为父亲,双方因离婚后抚养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原告主张被告拖欠2024年9月至12月、2025年2月至6月期间的抚养费、保险费及兴趣班费用,并要求继续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支付义务。

  二、诉讼请求

  四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2024年9月至12月、2025年2月至6月期间的抚养费共计117,000元;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刘某2的平安保险费6,765元;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刘某2的兴趣班费用47,780元;

  判令被告继续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支付义务,每月支付12,000元,直至2038年12月30日;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调解过程与结果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务确认与分期支付

  双方确认被告刘某某尚欠原告刘某1、刘某2、刘某32024年9月至12月、2025年2月至11月期间的抚养费共计182,000元;

  被告尚欠刘某2保险费用6,765元、兴趣班费用47,780元;

  以上三项合计236,545元,被告分九期支付:

  2025年11月25日前支付36,545元;

  自2025年12月至2026年7月,每月25日前支付25,000元;

  款项由冼某代为收取。

  (二)后续抚养费支付安排

  自2025年12月起,被告每月15日前向冼某支付刘某3、刘某1、刘某2当月抚养费各4,000元,直至各自完成全日制教育;

  若被告逾期或未足额支付,每逾期一次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

  (三)强制执行条款

  如被告逾期履行上述义务,四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诉讼费用承担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四原告负担。

  四、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确认调解协议自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调解书生效后,被告须按期履行全部义务,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案例启示

  调解高效化解纠纷:本案通过法院调解,既明确了债务金额,又制定了可行的履行方案,避免了冗长诉讼;

  分期支付减轻负担:调解协议允许被告分期支付欠款,兼顾了原告权益与被告履行能力;

  违约金条款强化约束: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增强了协议的执行力;

  强制执行条款保障履行:明确赋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为协议履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权益得到保护:法院在调解中充分考虑了子女抚养、教育等实际需要,体现了司法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

  六、结语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抚养费纠纷调解成功案例,展现了法院在家事纠纷中注重调解、兼顾情理与法理的司法理念。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既维护了子女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家庭矛盾的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贾宝晶律师,联系方式17876176698 。现执业于广东华商(佛山)律所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拥有十余年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华商(佛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620********16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
广东华商(佛山)律师事务所
1440620********16 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