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除此之外,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形,无法主张行使优先承包权:(1)在书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内没有提出优先权主张的;(2)未经书面公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荒山2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村里通过一定的方实给子本村村民主张优先权的机会,但是本村村民没有及时提出主张。为了维护稳定的承包关系,此时就无权再主张优先权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