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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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期限超过承包剩余年限怎么处理?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3日|分类:拆迁安置 |3838人看过



 

法律分析:本案反映的问题是关于土地流转期限超过承包剩余年限怎么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基础是村集体与承包人的第一次承包,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是有时间限制的。确定第一次承包期限的依据是法律,确定流转期限的依据是第一次的承包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故超过原承包期部分的期限无效。所以,如果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超过了土地的承包期限,超过部分是无效的。但是,不能因为超过的时间无效,就判定整个合同无效。合同的订立,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上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属于有效合同。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代表整个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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