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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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需要进行听证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2日|分类:拆迁安置 |266人看过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1条第 2款规定,因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因此,征收中的听证会适用对是因旧城区改建的征收决定。适用前提是至少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物补偿条例》的规定。在本案情况下,需要对此进行听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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