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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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决定作出前,未将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怎么办?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2日|分类:行政诉讼 |345人看过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认为有关房屋征收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相关征收补偿方案等政府信息的义务,应该先向有关房屋征收行政机关申请公开相关征收补偿方案等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应当依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能采用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过激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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