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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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想对在征收补偿方案时提出点意见,可以怎样提呢?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433人看过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在实际中,公众参与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的方式主要有2种:(1)通过网络或者书面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此种方式主要是政府在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时,公众可以通过这2种方式进行意见反馈;(2)通过参加听证会的方式。在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如果多数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提出异议,人民政府就要举行听证会。公众可以亲自参与听证会或委托代表参加听证,提出自己对房屋征收或者补偿方案的修改意见。所以,您可以通过上述2种方式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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