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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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抵押房产擅自卖掉了,可行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6日|分类:抵押担保 |570人看过



 

法律分析:抵押人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的行为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法律上对此进行规定,主要是因为抵押人擅自处置抵押财产的行为,侵害了抵押权人利益,可能会造成抵押权无法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 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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