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凯季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当事人自述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存在家暴行为,现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并索要赔偿。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时,我们很快便制定了诉讼策略,紧接着收集有关家暴、分居的证据,但由于分居未满两年,且报警记录的描述较为模糊,不能证据存在家暴行为。庭审时,当我们发现对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时,敏锐地察觉到对方实际上是想离婚,只不过是想要钱时。我们及时改变了策略,对方一开始要价3万3,考虑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较长且路途较远,我与委托人反复协商,与对方律师及当事人沟通多次,最终在法官的组织下,将金额压到了2万。当事人将款项当日支付,双方形成合意,成功调解离婚!
【相关法律文书】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3)豫1421民初3432号
原告:甲,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凯季,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乙,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甲与被告乙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离婚损害赔偿5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甲提出离婚,被告乙同意离婚:
二、原告甲同意向被告乙支付共同财产2万元(已当庭履行);
三、本案诉讼费1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甲。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按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单*
书记员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