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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XX、刘XX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者:吴雁成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2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柳XX与被申请人刘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柳XX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17815.9元的财产。申请人于2018年1月9日向本院提供安XX公司承保的保全责任险作为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将来得以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刘XX名下价值217815.9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609元,由申请人柳XX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吴雁成律师,电话热线:18805926947.吴雁成律师先后办理过各类案件近千起,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厦门
  • 执业单位:福建尚坤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50220********2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