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超律师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二审介入后改判缓刑
1.案件描述:丁某系收废品人员,在深夜向电工收购电缆线,总金额达10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办案过程:二审阶段,辩护人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认为某节关键事实存疑;二是认为涉案财物鉴定价格存在程序瑕疵;三是从量刑均衡角度,指出丁某的量刑与上游犯罪明显失衡。通过详细阐述上述观点,二审法院予以采纳。
3.判决结果:二审法院改判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王林超律师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二审介入后改判缓刑
1.案件描述:丁某系收废品人员,在深夜向电工收购电缆线,总金额达10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办案过程:二审阶段,辩护人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认为某节关键事实存疑;二是认为涉案财物鉴定价格存在程序瑕疵;三是从量刑均衡角度,指出丁某的量刑与上游犯罪明显失衡。通过详细阐述上述观点,二审法院予以采纳。
3.判决结果:二审法院改判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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