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2020年,刘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陈某在XX县的一套房产(一块地,占地面积50㎡;整栋楼7层,建筑面积380㎡)。2月5日已经支付了10万的定金;10日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并支付了49万(首付+定金)给陈某。协议书也规定了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后面为了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口头协商刘先生再追加15万购房款项,双方通过正规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但现在由于陈某获得涉案土地的资料不齐全,一直没有配合刘先生办理过户手续。 客户的诉求:①退房退款 律师分析:①确认这块地是国有土地还是宅基地,若为宅基地,那这份合同为无效合同,宅基地是不能向外地人员出售交易的,是违法行为;若为国有土地,陈某获得土地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适合买卖;②固定有利证据,作为专业律师,可以指导当事人去跟卖方沟通协商(编辑相关信息,以普通老百姓的口吻去跟对交涉;③如果证据充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合同;④与此同时,为了避免陈某反悔不肯退回已付款项和不能追回违约金,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护,查封对方名下的财产,包括当不限于不动产(房屋)、动产(车)、以及冻结其名下的资产(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