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女)与杨某(男)2015年开始谈恋爱,之后开始同居,在同居期间由陈某出资购买的小车登记在杨某名下,车贷也是通过杨某进行还贷。2020年9月底陈某要求与杨某分手,并多次向杨某要求归还其所购买的小车或支付购车款,杨某不同意归还小车也不同意支付购车款。李盛威律师(186 6822 8280)代理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3月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杨某一次性向陈某支付人民币120000元。
李盛威律师
陈某(女)与杨某(男)2015年开始谈恋爱,之后开始同居,在同居期间由陈某出资购买的小车登记在杨某名下,车贷也是通过杨某进行还贷。2020年9月底陈某要求与杨某分手,并多次向杨某要求归还其所购买的小车或支付购车款,杨某不同意归还小车也不同意支付购车款。李盛威律师(186 6822 8280)代理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3月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杨某一次性向陈某支付人民币1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