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原告王某与被告田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将王某的商铺出租给田某使用,租赁期限至2022年4月底,2020年9月田某在未达成新协议前搬离租赁场地。原告王某起诉田某支付违约金。本律师代理原告方。
【本案焦点】
一、因本案田某已实际搬离租赁地,同时告知王某,租赁合同是否能继续履行;
二、让法院支持租金和违约金。
【办案结果】
一、被告田某继续支付租金。
二、被告田某支付违约金。
【心得】
本案为民间常见的租赁合同,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也就是让田某继续支付租金是律师的重中之重,律师从田某有无终止合同,合同履行的可能性来进行论述,最终法院支持了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所有诉求。
李盛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