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秀尚律师 08:30-21:59
葛秀尚律师
葛秀尚律师,擅长处理知识产权、金融、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法律事务。
15866817177
咨询时间:08:30-21:59 服务地区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作者:葛秀尚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36次举报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被挂靠人与挂靠人关于责任承担有约定的,被挂靠人赔偿后可以向挂靠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葛秀尚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7
  • 山东诚功(济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17年
    • 15866817177
    • 山东诚功(济南)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平台积分

      18692分 (优于97.3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5篇 (优于75.94%的律师)

    版权所有:葛秀尚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8030 昨日访问量:8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