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当事人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合同法律关系的证明。单从字面上的文义理解:"借"仅指双方形成了借贷的合意,借条是认可双方之间成立了借贷法律关系。"借到"则即可以理解为双方就借贷已经形成合意,也可以认定借款人已经从出借人处得到了款项本金,这也就意味着出借人履行了提供款项的义务。
问题:出借人仅持有"今借到"这一唯一的证据,而借款行为又存在其他合理怀疑的因素,能否支持出借人的诉讼主张?
对于大额款项的交付没有其他直接证据或者间接证据佐证;借款人对于借款不作任何答辩或者抗辩;双方都要求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对款项来源及其走向难以说明等,遇到诸如此类情形,人民法院通过其他手段无法查明借贷事实究竟是否发生的,会根据经验法则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