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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葛秀尚律师时间:2022年09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089次举报


1、打印遗嘱有效条件如下:

1)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3)必须要注明年月日具体的日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3、《民法典》打印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4、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都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活动是受到限制的,不能参与比较复杂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活动和承担民事义务,他们作为见证人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2) 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是因为他们与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他们在场,有可能影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立遗嘱人的自愿表达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由上述人员出庭作证,很难保证他们证言的客观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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