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不列明工资数额,实际发放时拆分员工工资,一部分作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一部分留到次年初发放。且用人单位为达裁员目的,通过绩效考评等手段,对员工恶意降薪。
处理经过:律师搜集历年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实际存在拆分工资事实,同时,找到用人单位内网关于拆分工资的公告,并予以证据固定。虽然用人单位删除该公告,但为时晚矣。律师仅仅抓住用人单位未就扣除绩效奖惩金额的合理性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为切入点,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处理结果:充分运用劳动仲裁案件中劳动者举证责任分配的优势,让用人单位拆分工资、恶意考评等手段无从适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