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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作者:王金泉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66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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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王金泉,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具有财务和法学教育背景,现任山东德衡(滨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滨州
  • 执业单位:山东德衡(滨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620********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