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什么时间拆?怎么拆?由谁来拆?我国相关法律对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细分并严格限定了每一步的程序,违反任一程序规定都属于违法强拆,都可以成为维权的重要依据。究竟怎么样强拆属于合法强拆,遭遇强拆应如何维权,创为律师将为大家详细讲解。
不经过以下程序进行强拆为违法强拆
当拆迁补偿协议未达成一致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若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若要强拆,必先催告
若要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房屋进行强拆,更要严格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有关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
遭遇违法强拆可请求相应赔偿
政府征收、征用、拆迁行为违法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只有被拆迁人识破拆迁方的违法点,才能有掌握维权主动权的可能。在进行维权过程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告或者被申请人,只要此次维权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拆迁行为合法,那么就是违法的,这也是被拆迁人进行维权的有利因素之一。
若您对维权及相关法律没有深入的了解,应当尽早委托专业的律师,律师有长期维权的实务经验,可以全面地分析维权局势,让被征拆人少走弯路,避免盲目维权。
注意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行政机关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行政诉讼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目的。上述案件中被告未提交强制拆除行为的证据,视为其强制拆除原告房屋没有证据。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亦在不断加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的一个最基本规则是先取证后裁决,即行政机关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充分收集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对照法律作出裁决,而不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