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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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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点原则至关重要,学会了补偿款少不了!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7日|分类:拆迁安置 |136人看过


拆迁,拆迁,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就是自家的房子在拆迁时可以拿多少补偿款。实际上,拆迁补偿款能拿多少国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金额标准,而是给出原则性的规定,各地再根据规定制定不同的补偿方案。

 

虽说没有明确的金额标准,但是被拆迁人依然可以根据以下三点来判断自己拿到的补偿款是否合理。

 

1与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做对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举个例子,您周边五公里的房价是8千块钱一平,那您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就不能低于8千块。

 

不过此条规定说得还是较为笼统,具体补偿标准还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地理位置、居住年限、用途等多因素进行多方面的考虑。

 

2明确知晓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间

 

正如同上述条文规定的那样,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之外,还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如今房价走势波动较大,可能前一年和后一年的房价就会差出不少,所以有拆迁方拿着八年前或者十几年的标准进行补偿,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3评估报告有异议及时启动法律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中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申请鉴定。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抓紧时间启动法律程序维权,一旦延误最佳维权时机,恐怕后续的维权难度也会增加。

 

以上是创为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几点可以判定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的方法,希望各位被拆迁人可以提前了解、提前学习,以便对在日后的拆迁中能够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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