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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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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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拆”“误拆”说得好听,不都是强拆?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326人看过


春节的气氛越发浓烈,全国各地都开始为迎接新年做准备。然而,此时也是拆迁方最愿意搞“小动作”的时期,一次暴力强拆就搞得拆迁户猝不及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可以说,国家法律有明确法规禁止实行暴力强拆。

 

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拆迁方的的拆迁套路层出不穷,“偷拆”、“误拆”随之而来。难道“误拆”“偷拆”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所谓“误拆”,指的就是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导致被拆迁人的房屋被拆除。“偷拆”是指拆迁方在被拆迁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行为。

 

在创为律师维权的案例中,“误拆”和“偷拆”时常发生在被拆迁人和拆迁方未就补偿安置协议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一次“偷拆”和“误拆”情有可原,因为我们不能排除确有拆迁方因为操作失误导致误拆房屋的情况,但当“偷拆”和“误拆”发展成常态时,我们就需要考虑考虑拆迁方是否在拿着“偷拆”、“误拆”当挡箭牌,实则是为了实行强拆。

 

发生“偷拆”“误拆”,该如何维权?

 

首先,要尽量做到屋内有人,第一时间阻止“偷拆”和“误拆”的发生。“偷拆”和“误拆”大多时间都发生在被拆迁人家里没人的情况,所以当预料到房屋可能会遭到强拆时,尽量做到屋内留人,以便“偷拆”、“误拆”发生时可以第一时间报警阻止。除此之外,家中留人也可以及时报警,做好证据保全,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其次,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提起行政诉讼,追求拆迁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论是“偷拆”还是“误拆”,都属于违法行为,被拆迁人一定不要被拆迁方的套路所迷惑,拆迁方凡是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果断咨询创为律师,让创为律师为您出谋划策,量身制定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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