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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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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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违法征地的正确“姿势”!农民朋友学会了才不会被坑补偿!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355人看过


“万物土中生。”人类的生存、繁衍和发展都离不开土的滋养,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土地能够带来一定的产出效益,可以依靠土地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所以涉及到土地相关的利益问题,农民朋友必须慎之又慎。

 

在上一篇文章中,创为律师向农民朋友介绍了三种常见的征地类型:未经批准非法占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非法占地、超过审批数量占用土地。以上三种类型,无论哪一种都属于违法征地,一定要提前有所了解。

 

既然已经知道了可能存在的三种违法征地的情形,当面临这种情况时,作为被征收人的农民朋友应该如何维权呢?

 

一、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进行举报。《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当被征收人发现违法征地情况时,可以向县级以上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反映,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调查阶段有权对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也可以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中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也不会超过三十天。

 

土地征收对农民朋友来说马虎不得,整个过程容不得一点差错。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业务范围涵盖了农村土地征收。如果您正面临着违法征地的情况,或者对违法征地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咨询创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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