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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这个坑,公司别再踩了!

发布者:穆仁菊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318人看过

一、试用期期限怎么约定才合法?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足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差额(各地司法实践不同,因地区而已,不一定都会得到支持);

举个例子:

小萝卜与榨菜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2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4000元。现试用期已经履行了4个月。则小萝卜可以请求:

?榨菜公司支付赔偿金=4000元×2个月=8000元;

?补足后两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差额=800×2个月=1600元;(因地区而异,不一定都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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