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仁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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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将注册在租赁房屋上的营业执照迁出或注销的,该如何处理?

发布者:穆仁菊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7日|分类:房产纠纷 |4833人看过

解析:很多商铺、公司的经营者在合同到期或解除时不主动将租赁房屋上的营业执照迁出或注销,导致新的承租户无法办理新的营业执照,进而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对此,作为出租人该如何规避自身风险?1、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时承租人迁出或注销营业执照的义务,违反该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2、可选择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注册地址上的公司或商铺已不再该处实际经营,让市场监督管理局给该公司/商铺一定的压力。3、司法实践中,出租人起诉要求承租人将注册地迁出租赁房屋的诉讼请求不一定会被法院受理,法院一般认为该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不予支持。因此可以了解当地法院是否受理该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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