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加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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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众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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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注册域名侵犯已有权利如何维权

发布者:闫加伦律师|时间:2017年12月28日|分类:人身损害 |728人看过

解决方式

向国家经济贸易委仲裁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提交投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

北京贸仲

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仲裁、诉讼费用

费用较高,无论胜诉与否均应自行承担至少8000元

费用较低,胜诉则由对方承担

程序时间

较短,一般提交材料审查合格后两个月内裁决

较长,视法院而定

材料提交

投诉书应当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书面提交材料

程序

正常情况下,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不举行当庭听证(包括以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及网络会议方式进行的任何听证),但专家组认为有必要举行且当事人愿意承担相关费用的除外。

当庭辩论

可能结果

限于所有者信息的变更,即(a)投诉人败诉,所涉域名和中文域名的现持有人有权继续拥有该域名和中文域名;或(b)投诉人胜诉,专家组可裁决将所涉域名撤销或转移给投诉人裁决书为电子版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生效文书为纸质版

主要法律依据

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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