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式 | 向国家经济贸易委仲裁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提交投诉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管辖 | 北京贸仲 | 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仲裁、诉讼费用 | 费用较高,无论胜诉与否均应自行承担至少8000元 | 费用较低,胜诉则由对方承担 |
程序时间 | 较短,一般提交材料审查合格后两个月内裁决 | 较长,视法院而定 |
材料提交 | 投诉书应当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 书面提交材料 |
程序 | 正常情况下,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不举行当庭听证(包括以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及网络会议方式进行的任何听证),但专家组认为有必要举行且当事人愿意承担相关费用的除外。 | 当庭辩论 |
可能结果 | 限于所有者信息的变更,即(a)投诉人败诉,所涉域名和中文域名的现持有人有权继续拥有该域名和中文域名;或(b)投诉人胜诉,专家组可裁决将所涉域名撤销或转移给投诉人。裁决书为电子版 |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生效文书为纸质版 |
主要法律依据 | 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 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