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出租方) 公司:
贵我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贵司将坐落于 的房屋出租给我方经营,租赁期限为 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因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国多地均出现运输封锁、各类聚集及活动取消、企业停工停业等情形。现我方出现较大的履行困难情况,故就租赁合同的履行事宜与贵司申请如下。
1.1 2020 年 1月 23 日,《租赁合同》中的房屋属地政府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宣布属地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1.2 2020 年 1 月 28 日,属地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020 年 2 月 9 日 24时前复工。
2.1 自 年 月 日起,我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根据属地政府的要求暂停经营,关掉经营中的门店,重新恢复经营时间将以政府通知及疫情控制情况为准。
2.2 因长期停业,我司大量员工目前为待岗状态,房租、物业、员工工资及社保费用等经营成本高昂,致使我方现金流严重不足,目前正遭遇极大的困难。
2.3 其他经营困难:
3.1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某公开发言表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情形,我司的经营困难也主要基于此原因。为了更好的履行《租赁合同》,也为了让员工能重返岗位就业,同时响应政府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号召,即“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的倡议,我方特向贵司提出如下申请:
(1)申请减免我方自 年 月 日至复工前一日(总免租天数为: 日,共计 元)的租金,复工日期以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2)延迟 个月收取我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应缴纳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3)请贵司收到本《申请书》后与我方联络《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事宜。我方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3.3 有关证明文件见附件,包括相关政府通知及疫情相关的政策性文件。
顺颂商祺!
申请人:
2020年 2月 日
注:为共度时艰,免费供各位朋友转载与使用,杨登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