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都会问的问题--丈夫欠的赌债,离婚时妻子应该承担责任吗?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或者需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债务,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
赌债,即因赌博所欠之债,司法实践中,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款为赌债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以赌债为诉讼标的的“债权人”无权提起民事诉讼行使自己的债权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其中一条就是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而且赌债并不是为夫妻生活而负担的债务,因此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为对方当事人所欠赌债的,不承担还款责任。
注意:虽然对方所欠赌债,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无需承担承认,但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即当对方以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时,若主张该欠款为赌债的,需要承担此欠款为赌债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中最为复杂和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证据问题,当事人若对法律知识不熟悉,很有可能因为一时疏忽导致自己的主张和诉求并不被法院支持,这里建议,离婚纠纷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请律师判断该纠纷中是否存在应当注意的法律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