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虽然表现为是金钱,这不代表仅能支付金钱,双方可以约定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也不是随意约定的,为保障合同的公平性,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地位使合同对另一方极为不利。
依照违约金确定的方式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不超过国家关于违约金上限的情况下确定违约金。
依据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1、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这种违约金不具有补偿性,可以与一般违约金同时适用。在食品安全领域,销售者明知虚假而销售或者销售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即有不超过三倍及十倍得惩罚性赔偿,这种赔偿就是惩罚性违约金。此种违约金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惩罚性违约金。
2、补偿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相当于履行之替代,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该违约金受到违约金确定的一般原则(可预测、过错相抵等原则)的限制。
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