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搂,和啦!”王某把手中的牌一推,大声叫到。
麻将桌上的另三个人仔细地查看了王某推倒的牌,叹了一口气,每个人掏出三百元钱递给王某。
王某接过钱,说:“不够吧,哥们,我还押了100呢!”
几个人相互看了看,每人又掏出一张红色人民币。
自动麻将机“哗哗”地响着,几个人继续赌着。眼看着王某眼前的那一叠高高的钱币越来越少,终于一张也没有了。
这几个人是赌场中的常客,经常一起赌钱。一开始他们的赌注是每把100元,王某点气不错,四个风圈下来,他赢了2万多元。看到王某赢钱了,坐在对面的刘某说:“下一个风圈打500元的,大家干不干?”
王某说:“干,为什么不干。咱哥们每把1000元的都打过,500元一把算什么,接着干。”
没有成想,第二个风圈刚刚打了几把,王某面前的钱就輸光了。王某把手包打开,拿出两捆钱,说:“这是今天进货的钱,他妈的我今天拿这两捆做本钱,不信干不过你们。”
四个风圈下来,王某的两捆钱又輸光了。王某的眼睛红了,说:“不行,下一个风圈打1000元一把的,谁有钱,借给我5万。”
刘某说:“我包里有10万,给你拿5万,写个借条吧。”
王某马上给刘某打了一张借条,“今借刘某伍万元人民币,三日内还清。逾期还款,每日利息1000元。借款人:王某。”
王某没有想到,打到天亮的时候,这5万元钱又输得一分钱没剩。王某又向刘某借了5万元,打到第二天天黑,又输光了。王某想再借钱赌下去,赌场上没有人借给他钱。他只好离开赌场,迈着沉重脚步回到家里。
王某睡了一宿觉,早晨起床后见家里没人。他去厨房找吃的,厨房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他看看表,已经是上午九点了,妻子张某不知干什么去了。
王某正寻思着,门铃响了,他打开门一看,是两名法院工作人员。法院工作人员问道:“你是王某吗?”
“我是,你们是……”王某有些疑问。
“我们是东华区人民法院的,今天依法向你送达传票。你妻子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你离婚。这是诉状和传票,请你在送达证上签名。”
王某接过诉状和传票简单看了一下,叹了一口气,在送达证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原来,妻子张某因为王某经常赌博,把家里的财产都输光了,决定与王某离婚。
法院审理之后,判决王某与张某离婚。家里没有其他财产,只有一处房子。二人同意把房子给张某,由张某分割一半房款10万元给王某。因为王某个人欠银行贷款10万元,双方同意贷款由张某偿还,张某将应返还给王某的一半房款10万元直接抵顶了银行的贷款。
张某与王某离婚后不久,她又接到法院送来的一张传票。起诉人是刘某,刘某在诉状中称:“王某在2017年8月1日借款拾万元,因该借款发生时,王某与张某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10万元借款是王某和张某的共同债务。其二人离婚时隐瞒该笔债务,请法院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
张某对王某借刘某的钱并不知情,她找到王某询问:“这笔钱你什么时候借的?用到什么地方了,我怎么不知道?”
王某苦笑着说:“那是打麻将时借的钱,是我自己借的,他起诉你干什么?你不用管,我自己应诉就行。”
张某说:“那不行,被告有我,我不能不出庭。那笔借款你到时得说清楚,是你自己借的钱,你自己还。”
法院开庭的时候,张某答辩道:“我与王某已经离婚,他虽然是在与我离婚前借的钱,但他是去赌场赌博输光了以后向刘某借的钱。这笔钱与我没有关系,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王某自己还。”
王某答辩道:“这笔钱确实是我自己借的,和张某没有关系,我现在没钱,等什么时候有钱再还。”
法官当庭合议之后,即时宣判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于赌博等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在本案中,原告借出10万元钱给被告王某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该笔借款发生时,虽然王某与张某是夫妻关系,因王某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而用于赌博,不管该笔债务是否成立,张某都无须承担还款义务。
由于二被告均主张原告起诉的债是赌博之债,虽然原告刘某予以否认,但没有提供反驳证据。由于借贷双方没有其他经济往来,10万元借款由两个借条组成。根据被告张某提供的与刘某通话的电话录音,能够证明刘某对王某的债权是因赌博而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公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间借贷关系的本质是合同关系,虽然刘某与王某的借贷关系也是一种合同关系,但赌博违反国家法律,赌债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驳回刘某对王某和张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